资本主义的发展令大部分资源和财富集中在极小部分人手上,已是全球普遍现象,并已在各国激起极大民愤。如果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捆绑在一起,并无条件拥抱放任市场,那么它如何还能够声称自己重视平等和正义?这是真实而迫切的问题。今天自由主义在世界各地成为批判声讨的对象,与此有极大关系。
每个公民,每个自由平等的公民,都有要求得到国家公正对待的权利。这是人作为社会成员最基本的道德权利。这不是乞求,也不是施舍,而是国家对待公民的基本责任。人一旦意识到这项权利并努力捍卫这项权利时,国家便不能只靠暴力来统治,而必须诉诸道德理由来向公民证明其统治的正当性。我们所拥有的权利,使得我们可以堂堂正正地参与政治事务,理直气壮地批评和监督政府。政治的道德性,来自于我们视自身为道德存有,并坚持站在道德的观点去理解和要求政治。当我们在生活中充分实践这项权利时,我们就不再是政治上的异乡人,而是国家的主人,并以平等的身份去推动社会的道德进步。就此而言,要求正义的权利,是自由主义政治道德观的起点。但个体为什么拥有这项权利,因而使得政治必须要讲道德?如果要讲的话,那个道德的观点的实质内容又是什么?
我认为,政治必须讲道德,和我们在现代社会如何理解自我与政治的关系息息相关。第一,我们理解自身为具有理性反思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的自由人。这两种能力的正常发展,使得我们成为有自由意识、道德意识和主体意识的独立主体。第二,打从出生起,我们便无可选择地活在国家制定的制度当中。这些制度深远地塑造、影响甚至支配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也就是说,个体拥有自由,国家拥有权力。独立自由的个体遂有权利问:国家凭什么统治我?我为什么有义务要服从国家?国家不能说,因为且仅仅因为它拥有权力。国家必须提出合理的理由说服我们,为什么它的统治具有正当性。否则,国家就是不尊重我们,我们就有不服从的理由。
从此观点看,当我们思考政治时,最值得我们关心的,不是权力本身,而是权力的行使如何才能具有正当性。而正当性的基础,必须是公民经过反思后得到合理认可的道德理由。即一种自由主义的政治道德观。我的思路是:自由民主政体的基础,是由一组基本政治价值支持,这些价值包括自由、权利、平等、民主、宪政、法治、容忍和正义等。自由主义赋予这些价值特定内涵,再将它们系统地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并将之应用于制度。(当然,这里说的是一种理论建构,而不是说真实政治一定会按着这样的思路来发展。事实上,政治哲学很多时候不是在凭空创造一个新的理想的政治秩序,而是在对既存秩序的理解、反思和批评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出新的政治想象。)
我主要的工作,是从概念上分析这些政治价值的确切意义,理解它们在我们道德生活中的位置,证成它们的道德合理性,从而呈现出这样一幅自由社会图像:主权在民,公民享有一系列由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普及而平等的民主选举,政治与宗教分离,教育和社会职位竞争上的机会平等,以市场作为经济生产及商品交易的主要媒介,健全的社会福利保障及多元的文化生活选择等等。
在这幅图像背后,我认为有着这样的道德信念:作为政治社群的平等成员,每个公民合理正当的权利和利益,必须受到国家充分的保障和尊重。而合理正当的基础,则须扣紧我们对人的理解及相应的幸福观来谈。自由主义对人的理解,最根本一点,就是视人为独立自主的个体,有能力和有意愿去建构、规划和追求自己认为值得过的人生,并在此意义上能够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与此相应的幸福观,就是自由自主乃构成美好人生不可或缺的条件。
我们由此推出,国家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要尽最大努力确保平等公民能够过上自由自主的生活。政治上的民主参与,社会文化生活的多元选择,经济领域中市场的角色及其限制,以及社会资源分配应有的正义原则等,都和重视人的自主性密不可分。这是一种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观点(在中国,很多人会将自由主义笼统地称为右派。我认为这是很不好的一个标签,因为这个词实在有太多的含混歧义,根本无法反映和体现自由主义的价值)。但为了和放任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作出区分,人们有时也会将其称为左翼自由主义,藉此彰显其自由与平等并重的特点。亦因此故,我直接称之为自由人的平等政治(应该不难观察到,我的观点深受当代自由主义哲学家罗尔斯的影响。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revised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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