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澎:中国有多少基督教徒?
发布日期:2014-02-14 16:07:46 来源:爱思想网 作者:刘澎 编辑:

  第二种类型的调查,尽管也是政府主导的,但调查是为了提高该部门工作的社会评价,或者是为了为某项政府的政策寻求数据支持,或者是为了需要给社会公众一种说法,作为社会各界了解某项问题的依据,进而为自己的政策或工作提供行政管理的理由,这种调查的性质不再是政府管理部门自己内部的工作,而是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其特点是政府部门需要将调查结果正式对外公布。调查结果一旦公布,就表明该项调查已被调查者公开化、社会化了。

  既然调查的目的就是要为公众的社会认知与评价提供依据,为全社会对某项问题达成共识提供基础,这种正式向社会公布的调查结果就必须具有客观性、科学性,涉及调查的每一个环节就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必须公开、透明,必须有第三方的参与,经得起社会各界以及公众的质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调查结论的可信度。否则,在明显的利益驱动下,政府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由其一手策划主导的调查结果就必然是出于某种部门利益考虑的结果,除了误导公众之外,不具任何客观性与真实性。说白了,政府的信息公开是要接受公众评价的,是有风险的。什么样的信息可以公开,如何公开,政府职能部门需要非常慎重地考虑。

  显然,《2010年宗教蓝皮书》关于中国基督教人数的调查,不属于第一种类型的调查,也不是第三种类型,而是典型的第二种类型的调查,即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一手策划、主导、由该部门雇佣、委托他人在其指导监控下进行的、为实现其部门利益服务而对外公布结果的调查。据国家宗教局2010年的工作总结称,国家宗教局“指导了2010年关于中国基督教人数的调查”[9]。这就是说,中国社科院宗教所对外承担了组织、领导和实施此项调查的名份,但事实上该项调查的立项、指导思想、结果验收、结论公布等涉及调查进程的关键性问题,均由国家宗教局负责或“指导”。另据参与调查的人员透露,调查经费完全来源于国家财政,由国家宗教局向宗教所划拨;调查的具体实施则由宗教所转包给国家统计局。社科院宗教所表面上是这场调查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实际上是在为国家宗教局的项目“打工”。

  这种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策划、主导、资助、支持的调查,对公众来说并不陌生。此类调查结果公布之后,往往引起极大争议、为人诟病,原因就在于此类调查本身如果不透明,完全由政府部门自编自导自演,或者雇几个相关业务单位为自己装点门面,但却将有关调查的一切重大问题全部控制在政府手中,调查结果一旦公开化、社会化之后,必然引起公众的质疑,而政府又不愿公布更多的调查信息,致使调查缺乏客观性、可信度。

  也许有人不理解,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单位,中国社科院宗教所是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之外的学术机构,为什么不能自己主导一场关于基督教人数的调查?为什么非要为国家宗教局“打工”呢?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学术界是否可以不经政府宗教主管部门同意,独立自主地开展宗教(包括基督教)现状问题的研究。

  从基督教在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的政治大环境还不允许学术单位这样做。政府宗教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强调的是“宗教无小事”[10]。任何事情,只要涉及宗教,尤其是基督教,政府宗教管理部门都要过问。尽管有学者呼吁要对基督教问题“脱敏”[11],但基督教问题在我国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状况几十年来从未改变。没有政府宗教事务主管部门的授权,中国社科院宗教所即使是国内最大的宗教研究机构,也如同国内所有其他宗教研究机构一样,无法取得独立开展全国性基督教人数调查的政治资格,无法获得实施该项调查的巨额经费。因此,中国社科院宗教所自从成立以来,尽管一直都对基督教现状问题很有兴趣,但却从未能够进行如此规模的全国性基督教人数调查,国内所有高校或其他科研学术机构也都从未被允许进行过这样的调查。对学术界来说,中国基督教现状的调查一直是个极为敏感的“禁区”,基督教的人数始终是个未知数。

  国家宗教局出于自身工作的需要,委托宗教所出面开展此项调查[12],这当然是宗教所求之不得的好项目。但宗教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组织专家学者拟定调查计划草案(最后方案要报经国家宗教局批准)、提出经费预算、对调查方案的实施进行抽查、草拟调查结论报告并将初步结论上报宗教局审查批准。

  如果一场关于基督教人数的调查,不是由学术单位独立发起、独立进行,而是完全受政府宗教主管部门的委托、指导与监督,由宗教主管部门出钱、出方针、出政策、出指导、出结论,学术机构只是出面“承包”,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配合下完成,其整个过程严格保密、完全不受公众监督、没有第三方参与,这样的调查,不受政府职能部门利益驱动的影响是不可能的。《2010年宗教蓝皮书》关于中国基督教人数的调查,名为社科院宗教所的调查,实为国家宗教局的调查。它是政府管理部门为了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而借助学术单位之名进行的由政府掌控的调查,是政府主管部门精心设计、组织、领导的项目,尽管由于借助了科研机构作为调查的承包者,在形式上非常“科学”,借助了政府调查机构作为调查的实施者,在方法上非常“专业”,但被雇佣的社科院宗教所和国家统计局都不能干扰国家宗教局的调查目的,不能对宗教局的部门利益有丝毫的伤害。鉴于国内基督教人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对国家宗教局以往工作的评价和未来政府宗教政策走向的规划,由国家宗教局一手主导的关于基督教人数的调查结论,也就成了衡量宗教管理工作及国家宗教局业绩、预测未来宗教发展的政治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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