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近墨远”与“为父绝君”:古儒的国—家观及其演变
发布日期:2014-05-29 09:38:16 来源: 作者: 编辑:

  于是人们应当考虑:在战胜权治的时期德治能否成为法治借助的资源?

  而对于那些冀望德治的现代“长者”来说,他们以往在“强者”面前的窝囊状况或者只有在法治时代才有希望改变?对身边的“强者”不置一词而一味抵制所谓“西化”,这对他们谋求的理想来说真有好处吗?从语义学中的“差别原则”看,同为弘儒者而有辟申韩或辟“西学”之别,此一区别比抽象的尊儒反儒之别,是不是更具实质意义?

  注释:

  ①此封建非彼“封建”。本文并不涉及“社会形态”意义上的古史分期讨论。

  ②《孟子·滕文公》。

  ③《孟子·尽心下》。

  ④徐克谦:《孟子现代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66页。

  ⑤李宗吾:《厚黑大全》,今日中国出版社,1996年,第146-147页。

  ⑥《朱子语类》卷61。

  ⑦《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伊川先生语四》。

  ⑧焦循:《孟子正义》,光绪丙子焦氏遗书本,卷二十九,页一。

  ⑨于建福:《孟子的中道教育观及其价值》,《山东大学学报》2005年8月号。

  ⑩《河南程氏遗书》卷四、十五、十六、十八。

  (11)《孟子·尽心上》。注家或谓“执中无权”意为调和而不知时变,似乎孟子是主张在杨墨之间搞“机会主义”,时而亲杨时而亲墨,这于理难通。实际上“权”指权衡、比较,如《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此处当指比较杨墨之谬孰为甚也。

  (12)赵歧注:“子莫,鲁之贤人也,其性中和专一者也。”

  (13)朱熹:《孟子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14页。

  (14)郭沫若:《庄子的批判》,见《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第一册,序第20页。

  (15)袁保新:《如何在自由中活出人性尊严——中国儒道哲学的现代诠释》,www. ntnu. edu. tw/aa/aa5/92. 1. 6article. htm.

  (16)《庄子外篇·骈拇》。

  (17)《庄子外篇·胠箧》。

  (18)李宗吾:《厚黑大全》,今日中国出版社,1996年,第147页。

  (19)(20)《十三经注疏》(一八一五年阮元刻本)《孟子注疏·尽心章句》卷第十四下。

  (21)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22)《韩非子·五蠹》。

  (23)渔歌:《八百枚郭店楚简惊世骇俗》,见《大地》2000年第2期。

  (24)载《中国哲学》第二十辑。

  (25)《郭店楚简〈六德〉初探》,载《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6)彭林:《〈六德〉柬释》;《再论郭店简〈六德〉“为父绝君”及相关问题》。二文均载“出土思想文物与文献研究丛书”第十辑《古墓新知》。

  (27)李存山:《“为父绝君”并非古代丧服之“通则”》,载《中国哲学》第25辑。

  (28)《左传》,定公四年三月条。

  (29)《孟子·离娄下》。有人以同样是孟子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来否定儒家有小圈子倾向,其实此言是一种道德话语,与权力结构无关。老人之老并不是尊其父权,幼人之幼也不是对其行使父权。因此它与“人各亲其亲、长其长”的原则在社会结构上势必造成的小共同体林立并不构成对立。

  (30)《国语·晋语八》。

  (31)《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32)《孟子·尽心下》。

  (33)张昆将:《日本德川时代神儒兼摄学者对‘神道’‘儒道’的解释特色》,台大文史哲学报 第五十八期,2003年5月,第141-180页。

  (34)参见秦晖:《权力、责任与宪政:中西历史中关于自由放任与国家管制的两种争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大国》第四期,2005年7月,第3-33页。

  (35)(40)《韩非子·忠孝》。

  (36)《孝经·谏诤》。

  (37)《後汉书》卷三十三《郑弘传》引谢承《后汉书》文:“其曾祖父本齐国临淄人,官至蜀郡属国都尉. 武帝时徙强宗大姓,不得族居,将三子移居山阴,因遂家焉。”宋王益之《西汉年纪》卷十三引谢承书曰:“(元朔二年)夏,诏:强宗大族,不得族居。”

  (38)贾谊:《过秦论》。

  (39)《商君书·开塞》。

  (41)过去有法家搞的是“刑治”之说,以与儒家的“德治”和现代的“法治”相对照。但是法家的治术除严刑峻法外还有一整套阴谋诡计和权术,不是“刑”这一概念可以包容的。然而不择手段也不受道德约束地谋取、保持和运用权力(主要是皇权)是这一切的核心。古儒罕言权力,言之亦仅把权力视为达到道德目标的手段,而法家罕言道德,言之亦仅把道德视为确保权力的手段。所以儒家的主张如果说是德治的话,那么法家主张的应该算是“权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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